星期一, 1月 09, 2006

復健治療患者未攜帶復健治療記帳卡或健保IC卡之處理原則與流程說明

1. 當復健治療患者僅攜帶復健治療記帳卡,而未攜帶健保IC卡:請患者持復健治療記帳卡至復健部門診櫃檯(或新大樓4D復健部櫃檯)執行入帳與繳費。再到治療室,將復健治療記帳卡交給治療師登記、確認。復健部門診櫃檯人員將於復健治療記帳卡做上記號,並提醒患者下次前來接受復健治療時,務必依規定攜帶健保IC卡。若患者已連續3次未依規定攜帶健保IC卡,仍依上述原則處理,但請門診櫃檯人員登記病患之姓名與病歷號後,通知主任室陳姿霖小姐。
2. 當復健治療患者僅攜帶健保IC卡,而未攜帶復健治療記帳卡:
甲、西址物理治療患者:請患者先至101室登記處,告知工作人員未攜帶復健治療記帳卡,由101室工作人員協助找出患者之復健治療紀錄卡後,請患者持復健治療紀錄卡與健保IC卡至復健部門診櫃檯執行入帳與繳費。然後再將復健治療紀錄卡繳回101室登記處。101室工作人員須提醒患者下次前來接受復健治療時,務必依規定攜帶復健治療記帳卡。
乙、西址職能治療、語言治療、心智治療患者:請患者先至各治療室尋求其負責治療師之協助,由治療師找出其復健治療紀錄卡後,以便條紙記錄下當日日期、患者之姓名、病歷號、門診日期、治療碼大碼與小碼,並簽上治療師之姓名後,交給病患前往復健部門診櫃檯執行入帳與繳費,然後再回治療室接受治療。請治療師縮短當日患者之治療時間,並告知患者因為其忘了攜帶復健治療記帳卡,治療師只好挪用其之治療時間來處理所衍生之行政作業,希望患者下次務必不要忘記攜帶復健治療記帳卡,以免影響本身之權益。
民國94年9月20日 陳醫師

0 Comments:

張貼留言

<< Home